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并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暨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各类灾害防范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决定组织开展全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二、排查内容

紧紧围绕当前气候特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校舍建筑外立面及学校围墙、学校树木、学校围墙周边卫生、灭火器消防栓安全指示灯等设备、实训室设备、实训室内刀具、改锥等工具、实训室危险品存放、宿舍内违禁品及家具、一键报警装置安装、门卫物防器械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三、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和学校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部门自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各教学系开展自查。自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点、无漏洞。

(二)重点检查。安全督导处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春季气候特点,对易发生安全事件的重点区域领域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实施。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自查、抽查,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贵。

(二)加强问题整改。坚持做到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深入彻底,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设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隐患,如实填写《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27日前报送安全督导处。

 

附件: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问题汇总表

首页    公告专栏    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5-04-17
浏览量:0